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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粮”,通过增加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等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重民生”,搞好农村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强基础”,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健全重农强农的体制机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增强县域经济活力,提高农业农村持续发展能力
    “增收”,广辟增收渠道,拓展增收空间,扩大农民就业,努力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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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 : 浙江省科技厅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近年来为着力解决“三农”日益增长的科技需求与农村科技公共服务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与农村科技支撑能力仍然不强的矛盾等问题的有益探索与实践。浙江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2005年全面推开,至今已选派5317人次的科技特派员入驻到全省各乡镇,其中省派1045人次。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创新对促进浙江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2008年底,浙江省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已达到68%,连续8年居全国务省区首位;农民人均收入9000元,连续24年居全国务省区首位。浙江的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除政策因素外,科技特派员队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功不可没。

    一、浙江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起因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很快,推动了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改善了农民的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农用耕地逐年减少,替补的后备土地资源严重匮乏,污染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些问题和“三农”工作中的各种矛盾,2003年初,省科技厅、省农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在考察福建南平经验的基础上,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派遣科技特派员的建议和工作方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做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向欠发达乡镇派谴科技特派员》的通知。随后,在100个欠发达乡镇试点的基础上,省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2005年,开始在全省全面推广这项制度。

    二、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主要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

    (一)运行模式

    1.“科技特派员+企业+农户”运行模式。该模式以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农业企业、农业科技企业为龙头,带动周边农民参与的形式。如浙江大学的骆耀平从2003年到2007年在温州苍南县五凤乡任科技特派员期间,成立了“苍南县南山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并创立了“五凤香茗”品牌,组织举办培训班20多期,培训茶农800多人次。茶叶的价格从原来每公斤仅50元左右到100—400元,茶叶总产值由2002年的700多万元,上升到2006年的“00多万元。五凤乡人均收入由2002年的1556元上升到2007年的3580元。

    2.“科技特派员+协会+农户”运行模式。该模式是通过科技特派员牵头组织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以股份制形式参加。如省农科院的科技特派员何圣米在入驻的庆元县荷地镇组织成立了“庆元县绿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先后建立了高山蔬菜科技示范基地10个、食用菌反季节栽培科技示范基地2个,各示范基地主要开展新品种的引进和试种。2007年,全镇高山蔬菜复种面积2600亩,高山蔬菜总产值超过650万元,净收入400多万元,全镇农民仅高山蔬菜产业人均增收达800多元。同时何圣米还参股(技术股)成立了“欣园果蔬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山蔬菜生产和市场营销业务。

    3.“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农户”运行模式。该模式以科技特派员创建的示范基地作为科技成果展示平台,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创业。如浙江大学的张士良教授在仙居县湫山乡建立了550亩示范基地,引进果树,蔬菜,牧草等新品种20多个,形成了果树一牧草一畜禽一果树和猪粪养殖蚯蚓,蚯蚓喂石蛙,蚯蚓粪养果树的农业生态模式。  已推广油桃、杨梅等果树新种植面积2000多亩,发展三元猪养殖户10多户,饲养本鸡1万多羽,鸭3000多羽,石蛙养殖户5户,新品种甘薯300多亩,带动农户500多户,年增效益100多万元。

    4.“科技特派员+种养大户+农民”运行模式。该模式是科技特派员通过培育一批种养科技示范大户,培养一批科技致富带头人,辐射带动周围农户致富的科技入户模式。如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李林副研究员,利用多年积累的科研成果,2006年在金星乡建立了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他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其中一个专业户试种了50亩太子参,就净赚10万元。

    (二)工作机制

    1.不断完善技术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科技资源的配置作用。一是加强科技特派员项目建设。鼓励科技特派员积极参与以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农副产品基地和利益共同体建设,着力培育村镇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农民增收。二是组建利益共同体。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有偿服务等形式,与农民群众尤其是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多元化投入和回报机制,调动科技特派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快入驻乡镇行业科技服务组织建设。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围绕乡镇有优势和特色的支柱产业,组建行业或产业科技服务组织,不断提高高效生态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2.不断完善联动机制,发挥农村科技工作者的整体优势。一是加强与科技副乡镇长、农村指导员、下派村支书等其他几支下派干部队伍的结合,互联互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入驻乡镇新农村建设。二是加大与村农民技术员的合作,加强对村农技人员、有特长的乡土人才的指导、培训,壮大农村基层科技工作力量。三是加强行业科技服务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在产业经济发展中的引导、服务和带动作用。四是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从高校科研院所聘请专家作为科技顾问,直接对农民进行科技指导,构建起一个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科技特派员和产业带头人为主体,以乡土人才和农民群众为基础的宝塔型农业科技传导网络。五是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争取每个乡镇都有方便上网的宽带和电脑配置,发挥“农民信箱”和“科技信箱”、农村科技信息网和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的作用;健全科技特派员人才信息库,推进专家远程诊断与指导,增强科技特派员的整体服务功能。

    3.不断完善投入机制,发挥政府在引建科技特派员长效机制中的推动作用。一是按照一个乡镇一名科技特派员,安排专项资金,作为科技特派员项目或创业资金,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建设、农民培训、示范推广等;二是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支持科技特派员实施科技开发项目,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三是支持工商企业参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一方面高校科研院所派出的科技特派员重点帮助入驻乡镇龙头企业建立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另一方面,各级龙头企业也派出科技特派员,投资在入驻乡镇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和种养大户,既可以解决企业生产原料,又可增加农民收入。

    4.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积极性。一是科技特派员实施的项目各派出单位在年终业绩考评、工作量计算、职称评定等方面视同各级重点科技项目对待;二是各市、县(市、区)在开展科技特派员表彰和奖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先进工作者时优先推荐各级科技特派员,其中对获得省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奖先进工作者奖项的,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绩效考评中视同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主要完成者;三是为确保科技特派员在开展科技扶贫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对各自派出的科技特派员实行科技特派员人身保险,并安排相应的人身保险资金;四是制定各级科技特派员领办科技企业,组建利益共同体,通过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技术入股或技术承包等形式参与产业发展,从中获得应得利益的相关政策,进一步调动科技特派员到基层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5.不断完善选派机制,稳定科技特派员工作队伍。一是相对稳定派出单位与入驻乡镇的结对关系、服务期限和轮换时间。省、市、县(市、区)三级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与入驻乡镇的结对关系原则上5年不变,人员可以一年一轮,鼓励支持连选连派,科技特派员的入驻时间和交接时间为轮换年的3月底;二是精选派,保质量。对科技特派员实行科学分类,根据技术专长确定选派方向;根据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选派对口人员。通过双向选择,选派具备真正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精兵强将深入基层,提高科技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三是科学安排,灵活机动。科技特派员可以根据季节、项目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在基层的服务时间,做到本职工作和服务基层两不误。人员安排以乡镇为土,同时根据需要跨乡镇、县(市、区)流动。科技特派员在做好责任乡镇科技服务的同时,根据自己的能力大小实行跨乡镇、跨县挂钩服务,成为一支既分散于各乡镇,又具有整体优势的科技特派员团队;四是建立经常性选派机制,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主要从四类人员中选派:(1)省、市、县三级高校科研院所中有工作经验,入驻乡镇迫切需要,能够为入驻乡镇解决实际问题的中、高级科技人员;(2)分配到高校科研院所未经过基层锻炼的后备干部和需要到基层锻炼的年轻中层干部;(3)刚退休或将要退休、身体健康,本人自愿的高级科技人员;(4)拟提拔使用的科技干部要先到乡镇任一年科技特派员。

    6.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建立长效发展的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区别各县(市、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情况,制定分层次的指导意见,建立一套与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措施,抓好科技特派员的驻地考核、项目实施、服务指导等方面的管理,建立量化考评体系;在职权利核定、干部交流、考核、提拔使用等方面,制定相应鼓励政策和保障措施。高校科研院所还结合科技体制改革,鼓励科技人员下派到农村生产一线,或以各种方式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为农业科研推广体制改革探索新路。

    三、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主要作用与实施体会

    (一)主要作用

    1.提高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市场经济意识。科技特派员走村串户,通过广播、墙报、简报,举办各类培训班,宣传科技知识和市场经济观念,为农民带去了信息、带去了致富门路。科技特派员通过“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山海协作工程”、“百万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各类科技行动专项项目的实施,帮助农民面向市场,进行商品化生产,提高品质、增加收入。

    2.促进了欠发达县市农村经济跨越发展。省派科技特派员始终将211个欠发达乡镇作为重点,已累计实施各类科技开发项目2300多项,景宁、龙泉、仙居等12个县被列为国

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试点县、龙游、武义等18个县被列为省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支持帮助了26个县域优势特色农业主导产业的做强做大。

    3.推动了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科技特派员把服务于农民增收、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作为首要任务,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大户、科技示范产业,组建产业服务组织,领办科技企业,将技术、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植入农村,有效地提升产业规模2.8%,比2002年下降6.52个百分点。

    (二)实施体会

    1.领导重视是关键。国务委员陈至立十分关心浙江科技特派员工作,她在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专报《浙江省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做法和经验》一文上批示:“这种做法很好。请科技部进一步总结有关省市的好做法,推动农村科技推广工作的深入开展。”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相当重视科技特派员工作,经常做出批示,提出要求,指出“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领导,总结经验,及时完善,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省委夏宝龙副书记在2007年召开的全省农村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继续抓好科技特派员工作做出了重要讲话,这是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极大鼓舞和有力鞭策。省长吕祖善、省委组织部长斯鑫良、副省长茅临生等其他省领导也都十分重视科技特派员工作,多次召开科技特派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2.组织管理是保证。为保障特派员工作的顺利实施,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特派员工作的领导。省委分管农村工作副书记任组长,省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农村工作的副省长为副组长,省委组织部、省农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科技厅,由分管副厅长任办公室主任,省科技厅5个处室参与此项工作。各派出单位也都建立了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各市、县(市、区)也相应建立了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共105个,并安排专人从事科技特派员组织与管理工作。同时省还将科技特派员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县(市、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指标之一。

    3.政策扶持是保障。2003年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向欠发达乡镇派谴科技特派员的通知》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2005年省委再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的通知》,2007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办、省人事厅、省科技厅5个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2008年下发了《关于试行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这些文件都明确了科技特级派员的各项扶持政策。凡是科技特派员实施的科技开发项目所需资金,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予以贴息,2007年浙江省和农发行合作,20亿用于农业科技贷款;2005年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后,省政府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实施项目以及奖励优秀科技特派员和派出单位。2005年、2006年省财政厅印发了《浙江省欠发达乡镇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资金使用、支持对象、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各派出单位也相应制定了对应的扶持政策,2005年下发了《关于要求把省级科技特派员扶贫项目视同省科技重点目对待的通知》,明确了在职称评定、年终考核、任职待遇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把省级科技特派员扶贫项目视同省科技重点项目对待。

    4.派出单位的支持是依托。虽然每个乡镇只有一个科技特派员,但其背后都有一个团队,只要特派员在乡镇碰到困难,派出单位就是他们坚强的后盾。许多高校、科研院所纷纷表示,特派员在乡镇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单位全力帮助解决。如省农科院分管领导经常前往特派员派驻单位看望特派员,并建立了对口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科技小分队,分别带领从事食用菌、高山蔬菜、食品加工与保鲜等专家组,深入丽水、温州、衢州等地开展技术讲座、帮助建立科技示范基地。

    5.特派员的素质是根本。科技特派员受到农村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其根本的原因是科技特派员自身素质过硬。在选派科技特派员时,十分强调综合素质。一是政治素质好,热爱农业科技工作,对农业、农村、农民有深厚的感情,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二是业务能力强,精通某一方面的农业专业技术,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占65%。三是熟悉农村工作,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浙江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的思路与对策

    总体而言,浙江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源于基层的实践,是一项在实践中创新,在发展中完善的工作。其成功实践的关键,在于实现了政府与市场,科技特派员与农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多赢”,成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新、创业”战略的具体体现,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创举。但是要继续推进这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和完善。

    (一)培育“科技特派员”品牌,全面提升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能力

    进一步发挥利用科技特派员这支队伍的作用,加快培育“科技特派员”这个品牌,按照“高新技术引领,常规技术升级,产业领域拓展,工农城乡互动”的思路,在坚持“乡乡一名科技特派员”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以提高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为主线,以抓创办利益共同体,创建科技示范基地和产业科技服务组织为重点,加快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构建具有浙江特色新型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不断创新产学研,农科教一体化合作的形式和机制,大力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力口快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全面推动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真正走上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素质的轨道,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做大农业高科技产业,做强传统农业主导产业

    一方面科技特派员要结合入驻乡镇实际,帮助企业和农民转化应用农业高新科技成果,  引领培育种子种苗、农业生物“三药”(农药、兽药、鱼药)、农业生物“五剂’’(饲料和食品添加剂、酶制剂、微生态制剂、生长调节剂)、农业生物质新材料、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制造、林化产品制造产业、蓝色(海洋)农业、现代农机装备与设施产业、工厂化设施农业、农业信息技术、农村新能源产业等领域农业高科技产业。特别要重视和加强农业高科技产业集群(块状经济)建设,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县(市)、引导项目、人才、资金和技术向优势县(市)集中,促进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从研发、产业化到规模发展的能力,构建较为完善的科技产业链,培育和壮大一批各县特色、产业集聚度较高,销售收入超10亿以上的农业高科技产业集群,形成农业高科技产业集群优势和局部强势。另一方面要重点围绕粮食、果蔬、茶叶、畜牧、水产、竹木、园林花卉、桑蚕茧丝、菌类药材、饲料10个浙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做优做强,力口快用高新科技改造传统农业,加强现有技术的集成配套,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进特色优势主导产业的技术升级,带动农民致富。科技特派员主要围绕上述10个农业高科技产业培育和10个特色优势传统农业主导产业的提升,进一步加大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力度,以示范基地为载体,展示科技特派员工作成效。

    (三)提高农村民生生活品质   

    近几年科技特派员为改善农村民生做了大量工作,成绩应该充分肯定,但从总体看,全省改善农村民生还是初步的、低水于的、不全面的和很不平衡的。从薄弱环节看,存在着农民转移就业难,农民参与创业支撑不力,低收入农户增收困难重重,农民工市民化障碍未除,农业劳动者养老保险依然缺失,农村老龄化应对准备严重滞后,农村新社区建设制约难解,农村社会管理矛盾增力口等8个方面。为此,下一步科技特派员工作要为农民就业创业、农民健康、农村人居环境、农村新社区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防灾减灾、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农村民生科技服务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科技示范,加强农村民生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技术培训、科技基地和示范户的建设。

    (四)推进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各派出单位要以科技特派员工作为载体,依托现有科技基础,通过项目带动和机制创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具有浙江特色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点以引领培育10个农业高科技产业和支撑10个特色农业主导产业为主线,整合科技资源、构建起从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以县为单位组织科技特派员,建立科技服务团队,实行跨乡镇的交叉服务。也可以根据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需要,建立行业科技服务组织,明确首席专家和责任科技特派员,承担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服务区域优势产业的新机制,与源头创新的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行业或区域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中心)、企业科技研发中心与农业科技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高校科研院所服务基层的能力。

    (五)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培养现代新型农民

    科技特派员要把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培养现代新型农民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工作中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专业技能培训。对专业大户、合作社成员、企业职工等进行针对性培训,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生产主体和现代农业的带头人。要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参与创办基地、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农民科技培训与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有机结合起来,与农业生产经营有机结合起来,把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办成新技术的展示基地、新品种的供应基地和现代农民的培训基地。

    (六)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体制机制

    首先是要进一步规范科技特派员的组织管理体制。为确保全省科技特派员队伍管理的统一性和运作的协调性,在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应尽量规范这项工作的管理体制。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以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的科技特派员协调小组,农办、组织、科技、财政、人事部门及农口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制定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制度。其次是要进一步健全科技特派员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对科技特派员阶段性工作的布置机制。除省里统一布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外,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年度计划安排,对科技特派员任期的不同阶段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要健全乡镇党委政府的日常管理和指导机制。切实承担日常管理的职责,对各级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实行属地管理。各级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建立科技特派员反映问题的收集梳理、集中交办、检查督办制度。三是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对科技特派员在工作中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科技特派员,各级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善于发掘典型、宣传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模范事迹,弘扬他们的创新创业和奉献精神,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了解、关心、支持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